衡阳办事处:组织廉政谈话落实两个责任

点击数: 时间:2015-12-11

12月8日上午,省联社衡阳办事处组织全市农信社系统12个县级行社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廉政集体谈话,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确保集体谈话的效果,办事处在约谈方式上进行了创新,由办事处党组书记陈伟林与各县级行社党委书记谈话,办事处纪检组长孙小平与各县级行社纪委书记谈话。

陈伟林书记从三方面作了讲话。一是正确认识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各县级行社党委要正确认识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省联社党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始终与中央、省委、省联社党委方向一致,号令一致,步调一致。务必增强担当意识,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同腐败分子和不正之风斗争,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二是认真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深入整改定位不准、责任不清、监督不严、利益输送、约束不强、作风不实、用人不规范、违规违纪和履职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不能简单地看作是党委书记的责任,从横向来看,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从纵向来看,就是下级党委要向上级(党委)党组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党组)要将党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范畴,切实落实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责任,坚持把党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和案防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案防治理责任状,将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党员干部。党委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增强纪检监察工作意识,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

孙小平组长从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作了讲话,要求各县级行社纪委要落实五个方面的责任。一是监督指导的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开展对同级和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对落实惩治和预防不廉洁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指导等。二是检查考评的责任。包括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做好对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等。三是组织协调的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反不廉洁工作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等;四是正风肃纪的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做好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法规、纪律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等;五问责惩处的责任。包括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究,查处违纪案件,并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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