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启动农村信用社责任不良贷款包赔机制

点击数: 时间:2015-03-18 作者:湘阴联社

    为强力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的步伐。湘阴县从3月份起,全面启动对农村信用社员工责任不良贷款包赔措施。

    一是明确偿还时限。该县清收办下发了专门文件,对农村信用社员工责任不良贷款按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四个时点分别明确了偿还时限,对不能按期完成清收任务的责任人,区分不同情况由责任人员实行自赔处理。

    二是界定赔偿底线。对假、借、冒名贷款、化整为零贷款及其他违规违纪发放贷款实行全额赔偿,对规定时点不能如期完成清收任务的,分年限按10%到50%的比率实行部分赔偿。

    三是强化具体措施。凡违规违纪贷款未按时全额赔偿到位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部分赔偿未按要求到位的,有职务的一律免职,并实行停岗收贷,只发最低基本生活费。一般员工实行停岗收贷,只发最低基本生活费。对清偿不力、不能按期偿还,且涉嫌违法违纪的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加强跟踪督导。对责任不良贷款表内余额排名前30位的员工采取一对一的帮扶督收,由县清收办、金融办、公安经侦负责人进行督办。每日通报一次进度,每周进行一次讲评,层层紧逼抓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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