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洞口农商行与洞口县农办、人民银行洞口支行、岩山乡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阳光信贷工程建设”试点专项活动。通过评级授信,进一步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及办贷效率,探索解决农民“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矛盾的新路径,实现农民、政府、银行“三赢”局面。
“阳光信贷工程建设”试点工作按照“据实评分、民主决策”的原则,通过采集农户家庭相关信息,确定农户信用等级,将农户按贷款授信额度划分为“一般、较好、优秀、特级”四类,贷款金额为1万元至10万元不等,农户可凭《农户信用等级证》、有效身份证明及合法合规贷款用途的相关证明在该行办理信贷业务。
该行还通过邀请乡政府、村支两委、社会能人共同管贷,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务求做到三个结合,即评级授信与创建信用村相结合,加强农村诚信文化建设,惩治赖债、拖欠贷款等失信行为;评级授信与文明创建相结合,通过评级授信加强社会道德教育,淳化民风,力求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评级授信与清收农户到、逾期贷款相结合,凡拖欠不良贷款的农户,一律不评级、不授信、不放贷,直至归还贷款。

洞口农商行开展“阳光信贷工程”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