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双峰县纪委等5部门联合对恶意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逾期不还的第一批31名国家工作人员采取了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拨、不调动、不晋级、不评先的“三停四不”措施。这是该县去年5月开展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攻坚战活动以来,采取的又一项刚性举措。至目前,该县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8327笔,本息金额13842.35万元,实施“三停四不”31人,对12名副科以上干部实施了诫免谈话,司法拘留15人,其中原信用代办员(联络员)5人。
长期以来,不良贷款余额大、占比高已成为双峰农信社改革发展的瓶颈。为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加快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步伐,双峰县委、县政府于2011年5月24日召开了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从县人大、县纪委、县政法、县财金办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机构,集中办公,并制订出台了工作方案与实施办法,把清收工作纳入乡镇绩效管理考核。同时,为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对清收进度进行“一旬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对清收效果明显,清收措施得力的乡镇进行表彰奖励;对拖欠农信社不良贷款限期不还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三停四不”措施;对财政拨款单位恶意拖欠不还的,由财政部门采取暂停拨付经费或从财政拨款中划扣的方式强制收贷;对其它企业事业单位,除采取金融机构进行联合信用制裁外,同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清收,确保清收攻坚活动取得实效。